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延期。可申请延期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和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1、 申请延期为三年有效期居住证,不符合延期条件的,或者在居住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者一年内三次以上变更住址的,应当延期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
2、 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起重新计算。
1、居住证相片回执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民安派出所
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松花江街63号
电话:0451-5712401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方正派出所
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亮珠河街21号-1
电话:0451-5710811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