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来源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房屋购房合同、买卖合同等(不包括小产权房屋);
(3)在农村地区确无私有房屋产权证明,经调查确认居住在私有合法不同住址的
注: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准备落户地方的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