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符合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
2、地税税务登记表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最近两个月的财务凭证。有退休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退休证原件(事业单位携带财务凭证和编制手册)
4、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5、参保单位参保登记前发生事项(单位名称、人数、微机管理编码)变更的,需持地税部门《变更登记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1、携带优盘拷贝失业企业端报盘软件,按程序要求完成报盘数据
2、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
3、业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审核并录入《职工失业保险增员、减员变动表》
4、参保单位持地税税务登记表原件到单位所在区地税局规费科登记。(养老、失业去一次即可)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哈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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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871985,84871986
道里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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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54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