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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英文名: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简称:“哈信息”,“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哈尔滨 院校代码:11635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应用技术型

省属普通本科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2020-02-18
2019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总计划2730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880人,招生专业8个,招生范围为全国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具体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注:要求学生入学时自备笔记本电脑;其中,软件学院各专业想学习iOS软件开发的学生要求入学时自备苹果笔记本电脑。详情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1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635。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哈东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江北校区)。邮政编码:150431(哈东校区);150025(江北校区)。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排队;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三)预录专业为中职对口升学类,以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确定考生录取顺序。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2020年本科学生在哈东校区就读,2020年高职(专科)学生在江北校区就读。第十六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第四章  其它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451-586078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学校网址: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5月22日 详情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以总分、语文、外语、数学确定考生录取顺序。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第四章  其它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本科专业学费14000-16000元/生·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10000-12000元/生·年。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451—881238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学校网址: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主管部门是哈尔滨市政府。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核准的计划为准。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录取顺序。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第四章  其它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451-586078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学校网址: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排队;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三)预录专业为中职对口升学类,以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确定考生录取顺序。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第四章  其它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451-586078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学校网址: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章程2008-04-23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我院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三、招生层次:  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四、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外语语种:招生的各专业中,软件技术(对欧美软件开发)、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方向)、报关与国际货运、导游(涉外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国际商务(制单与跟单)、会计(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等八个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商务(商务韩语)专业限招朝鲜族考生。 5、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的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五、招生专业:  学院设有软件技术系等四个系,招生专业共计三十五个,具体如下:软件技术系专业: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技术(与IBM联合培养)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对欧美软件开发)、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计算机应用技术(单片机应用与测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网络工程系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与思科、锐捷网络学院联合培养)、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用友联合培养)、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数码艺术系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数码影视制作)、游戏软件(游戏美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表现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玩具设计)。商贸系专业:市场营销(房地产营销)、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方向)、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导游(涉外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国际商务(制单与跟单)、国际商务(商务韩语)、会计(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会展策划与管理。六、收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数码艺术系各专业、网络工程系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软件技术系的软件技术(对欧美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技术(与IBM联合培养)、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商贸系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方向)、导游(涉外导游)、国际商务(商务韩语)专业收费标准为8400元/年,其他各专业收费标准为7500元/年。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八、毕业生待遇:  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九、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8123888、88123999(FAX)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hxci.com.cn   电子信箱: 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详情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章程2009-05-20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2007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我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我院也是联想集团订单培养技术服务工程师的合作院校、优秀合作伙伴,HP(惠普)金牌服务订单培养技术支持工程师合作院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三、招生层次:  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四、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外语语种:招生的各专业中,旅游英语和商务英语2个专业均要求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5、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的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五、招生专业:  学院设有软件技术系等九个系,招生专业共计四十二个,具体如下:软件技术系专业: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日语(计算机方向)。网络工程系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与思科、锐捷网络学院联合培养)、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3G通信)。数码艺术系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商务系专业:市场营销(房地产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外事系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游英语、应用俄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商务韩语)、商务英语。网络传媒系专业: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电视节目制作、艺术设计(网站艺术设计)、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计算机应用系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计算机系统维护。建筑工程系专业: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表现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监理。机电与信息电子系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六、收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数码艺术系各专业、外事系各专业、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专业、应用日语(计算机方向)专业、商务系会计(涉外会计)专业、网络传媒系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电视节目制作专业、艺术设计(网站艺术设计)专业、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表现设计)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为8400元/年,其他各专业收费标准为7500元/年。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八、毕业生待遇:  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九、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8123888、88123999(FAX)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hxci.com.cn   电子信箱: 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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