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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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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英文名: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简称:“哈信息”,“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哈尔滨 院校代码:11635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应用技术型

省属普通本科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0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2007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至2008年,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四年在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一;2009年8月,被评为“黑龙江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2009年11月,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我院也是联想集团订单培养技术服务工程师的合作院校、优秀合作伙伴,HP(惠普)金牌服务订单培养技术支持工程师合作院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五、招生录取政策: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录取原则: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4、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的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5、外语语种:招生的各专业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六、招生专业:学院设有软件技术系等八个系,招生专业共计三十八个,具体如下: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外包)、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移动通信技术(3G通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数码艺术系: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广告设计与制作。商务系: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单片机与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飞利浦、海尔家电订单培养)。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与安装。七、学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数码艺术系各专业、外事系各专业、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外包)专业、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商务系会计(涉外会计)专业、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专业学费为84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九、毕业生待遇: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十、联系方式:咨询热线: 0451—88123888、88123777(FAX)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邮政编码:150025学院网址: 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 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详情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19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2007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至2008年,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四年在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一;2009年8月,被评为“黑龙江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2009年11月,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我院也是联想集团订单培养技术服务工程师的合作院校、优秀合作伙伴,HP(惠普)金牌服务订单培养技术支持工程师合作院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五、招生录取政策: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录取原则: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4、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的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5、外语语种:招生的各专业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六、招生专业:学院设有软件技术系等八个系,招生专业共计四十七个,具体如下: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外包)、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3G通信)。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应用电子技术(飞利浦、海尔订单培养)、单片机与应用电子技术。数码艺术系:游戏软件、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经营与管理。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商务系: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双语方向)。七、学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外包)专业、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专业、数码艺术系游戏软件专业、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广告经营与管理专业、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商务系会计(涉外会计)专业、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学前教育(双语方向)专业学费为84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九、毕业生待遇: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十、联系方式:咨询热线: 0451—88123888、15045423723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邮政编码:150025学院网址: 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 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详情
2012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2-05-11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2007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至2008年,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四年在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一;2009年8月,被评为“黑龙江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2009年11月,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我院也是联想集团订单培养技术服务工程师的合作院校、优秀合作伙伴,HP(惠普)金牌服务订单培养技术支持工程师合作院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五、招生录取政策: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录取原则: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4、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考生报考志愿的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5、外语语种:招生的各专业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六、招生专业:学院设有软件技术系等八个系,招生专业共计四十个,具体如下: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外包)、软件技术(Oracle联合培养)、软件技术(Android手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技术(IBM联合培养)、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移动通信技术(3G通信)。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涉外项目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应用电子技术、单片机与应用电子技术。数码艺术系:游戏软件、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商务系: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双语方向)。七、学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软件技术系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外包)专业、软件技术(Oracle联合培养)专业、软件技术(Android手机软件开发)专业、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专业、软件测试技术(IBM联合培养)专业、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网络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涉外项目工程师)专业、数码艺术系游戏软件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学前教育(双语方向)专业学费为84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九、毕业生待遇: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十、联系方式:咨询热线: 0451—88123888、15045423723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邮政编码:150025学院网址: 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 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十一、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2013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3-05-06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四年在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一;被评为“黑龙江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也是联想集团订单培养技术服务工程师的合作院校、优秀合作伙伴,HP(惠普)金牌服务订单培养技术支持工程师合作院校。 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录取专业:先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5、外语语种:招生的各专业中,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海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订单培养)专业、学前教育(双语方向)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六、招生专业: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等七个系,招生专业共计五十二个,具体如下: 软件工程系: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Oracle联合培养)、软件技术(Android手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游戏软件、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涉外项目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智能手机售后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工程)、移动通信技术(3G通信)、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与智能手机技术)。 数码艺术系: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 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环境艺术设计。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方向)、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苹果产品制造工程师华硕联合培养)、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丰田4S店联合培养10人、别克4S店联合培养10人)、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 商务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 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海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双语方向)、学前教育(与中国蒙特梭利教师协会联合培养)。 七、学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软件工程系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Oracle联合培养)、软件技术(Android手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游戏软件专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涉外项目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专业、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与智能手机技术)、数码艺术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建筑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外事系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海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学前教育(双语方向)、学前教育(与中国蒙特梭利教师协会联合培养)专业学费为84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九、毕业生待遇: 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十、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88123888、15045423723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http://www.hxci.com.cn 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 十一、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2014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14-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邮政编码:150025。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招生省份有特殊要求,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学前教育(双语方向)以英语授课为主(如有其它专业语种要求,以当年度省级报考指南为准)。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第十六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四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三年。第四章 其它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及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451—88123888、15045423723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邮政编码:150025学院网址: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 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6-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邮政编码:150025。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招生省份有特殊要求,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以总分、语文、外语、数学确定考生录取顺序。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第四章 其它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及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451—881238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邮政编码:150025学院网址:http://www.hxci.com.cn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乘车路线: 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邮政编码:150025。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招生省份有特殊要求,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以总分、语文、外语、数学确定考生录取顺序。 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本科专业学费13000-15000元/生·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7500-84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881238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http://www.hxci.com.cn 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213 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哈东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哈尔滨西站前乘31路公共汽车到“黑龙江大学”站,换乘67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再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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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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